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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士蓄电池充放电循环制的放电
新理士电池在初充电后立即进行放电,放电终止电压1.8V。 每1年放电一次,放出的容量可取0.3~0.4C10。 每3年放电一次,放出的容量为1倍C10放电终止电压1.8V。 电池运行6年以后,每年进行一次容量为1倍C10核对性放电,放电终止电压1.8V。 放电试验应以规定的放电电流进行,并记录电池端电压、密度、液温等数据。理士蓄电池当放电至终期判据时,应立即停止放电,并转入充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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